关于电动车消防安全提示
全校师生员工:
近期,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频发,2月23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居民楼因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起火引发火灾事故,造成15人死亡,另有44人在院接受治疗;2月24日,台州市一小区电动车发生爆燃;2月25日北京丰台一小区电动车棚发生火灾。
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的统计,2023年全年共接报电动车火灾2.1万起,比2022年上升17.4%!
为汲取事故教训,消除安全隐患,现就电动车使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注意事项予以提示,请全校师生员工严格遵守、相互提醒,共同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严禁电动车进入楼内。严禁在住宅、教学、科研、办公、宿舍、食堂、图书馆等建筑物内的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场所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不得把电池带进室内充电。
二、严禁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通道是生命通道,严禁违规停放、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救援。
三、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进行飞线、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线路磨损、老化、超负荷、极端天气等情况,更易酿成火灾。
四、严禁私自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车。严禁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不得随意更换与电动车部件不匹配的电池,不得使用与原厂家不匹配的快充、超快充等充电器,此行为会造成电动车线路超负荷,容易引发电动车爆燃。
五、电动车配件请选购正规合格的产品。不合格的电池、电线、充电器,会增加火灾风险。
六、严禁整夜充电及过度充电。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一旦电池、电线等出现问题,极易引发火灾。尽量在白天充电,充满及时断电。
七、电动车充电装置应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定时断电、充电故障自动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功能。
八、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应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
望全校师生员工要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严格遵守电动车相关规定要求,共创平安校园。
安全与应急工作处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