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香港新界大埔区住宅楼火灾事故教训,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根据省安委会《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全省教育领域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聚焦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开展专项治理,统筹做好今冬明春校园火灾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通知。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将高层建筑专项排查整治作为冬春火灾防控的重点任务,全面压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深入整治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系统排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今冬明春及重要节点校园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坚决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范围
(一)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聚焦校内高层建筑,采取“责任单位自查与学校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着力消除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各单位按要求认真自查自改,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1.排查范围与高层建筑界定
(1)校园内各类建筑、场所。涵盖教学楼、学生宿舍、图书馆、实验楼、行政办公楼、食堂、校内宾馆等。
(2)依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高层建筑”指:(1)建筑高度大于 27 米或层数达到 10 层及以上的住宅。(2)建筑高度大于 24 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
2.工作安排
(1)2025 年 12 月 15 日-2026 年 3 月 20 日:各责任单位自查。各高层建筑的使用、管理单位须持续开展自查,动态更新隐患清单和整改台账,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2)2025 年 12 月 15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学校专项检查。由安全与应急工作处牵头,联合国有资产与管理处、基础建设处、后勤保障部、能源服务中心、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各高层建筑入驻单位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校内所有高层建筑开展集中“拉网式”排查。
3.排查整治重点及责任分工
(1)聚焦外墙改造、 内部装修及施工动火作业。检查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防火规范,是否按规定进行进场复试;检查外墙改造、室内装修过程中,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非阻燃型密目式安全网等国家明令禁止的易燃可燃材料、工艺和设备;检查在外墙保温层穿孔打洞等作业过程
及易燃材料堆放区域附近,是否存在违规动火用电作业;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组织施工等行为;检查是否在地下密闭空间、通风不畅区域及易燃材料附近违规进行明火作业;是否在电梯、空调、电气、管道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安装、拆除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检查施工期间是否违规动火用电、 占用消防通道、登高场地和疏散设施;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到岗履职;装修及维修施工是否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落实“六必须”“十不准”要求,确保持证上岗、现场监护;人员密集场所在运营期间是否违规动火。
责任单位:国有资产与管理处、基础建设处、后勤保障部、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按项目归属及管理范围分工)
(2)聚焦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同步投入使用,现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按规范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消防电源是否可靠;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是否接入物联网远程监控;检查住宅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及疏散楼梯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控室值班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并能熟练操作;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定期演练形成战斗力;检查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登高操作场地是否畅通,是否按规范施划标线、设立警示牌;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设置广告牌或已设置的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
责任单位:安全与应急工作处、后勤保障部
(3)聚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检查物业服务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电工、楼管等重点人员履职情况;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的,是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及堆放杂物;是否改变住宅区域使用用途;外墙保温材料防护层是否存在破损开裂、脱落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
电气线路、设备,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检查建筑管道井是否未按规定封堵或堆放杂物等问题。
责任单位:后勤保障部、国有资产与管理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安全与应急工作处(按职责分工)
(4)聚焦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治理。 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在楼梯间和室内停放充电等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后勤保障部、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安全与应急工作处
(二)开展冬春火灾综合防控工作
各单位在开展专项排查的同时,须严格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冬春火灾防控各项常态化要求,对所属区域进行全面自查,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台账。学校将结合专项检查与日常督查,组织不定期实地抽查。
1.时间安排
2025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6 年 3 月 20 日。
2.防控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1)落实主体责任与日常管理。各单位根据《兰州理工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 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与整改。加强重要节假日及重要节点期间的应急值守与巡查。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2)紧盯重点场所风险。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仓库、档案室、数据中心机房、配电室、食堂操作间、经营性场所、校内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严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等问题。
责任单位: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档案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后勤保障部、能源服务中心、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基础建设处(按职责分工)
(3)严管电动自行车与电气火灾风险。整治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过载使用,违规使用电器、取暖设备。坚决杜绝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在楼梯间和室内停放充电等行为。
责任单位:后勤保障部、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配合单位:各学院、能源服务中心
(4)深化校园燃气安全整治。重点排查食堂、餐饮商户等燃气使用场所,规范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整治气瓶间设置不规范、软管老化、违规操作等问题。
责任单位:后勤保障部、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5)保障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按标准配置消防器材,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障消防供水、 自动报警、 自动灭火、防排烟等系统完好有效。
责任单位:安全与应急工作处、后勤保障部
(6)甲子坪林区火灾防控。重点抓好林下可燃物清理、野外火源管控、消防设施与应急器材保障、 日常巡查值守与防火宣传,严禁一切违规用火行为,确保林区消防安全。
责任单位:后勤保障部、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特别是高层建筑火灾风险的严峻性,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压实责任,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 三管三必须”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清单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和预案,实行闭环管理。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学校将对工作推进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约谈。对因工作失职导致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部门)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安全用火用电”主题,利用校园网、公众号、宣传栏等载体或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警示教育活动,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知识,提升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 四个能力”,营造人人关注消防、参与消防、共筑安全的浓厚氛围。
(五)信息报送,及时总结。请各单位(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2026年 2 月 2 日前将阶段性工作进展、隐患排查整改清单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行政楼 109 办公室;2026 年 3 月13 日前将隐患排查整改清单、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行政楼 109 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贾雯钧 OA。
附件:1.校园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清单;
2.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清单。
安全与应急工作处
2025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