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秋季学期校内从业人员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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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各部门(单位)聘用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现将秋季学期校园从业人员信息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1.按照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要求,严格用人准入制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监管到位;

2.详细掌握从业人员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加强从业人员治安、消防、交通、食品等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工作;

4.要求员工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章管理制度,爱岗敬业,热情服务师生;

5.在校园工作期间,从业人员服从学校相关部门管理。

二、做好从业人员信息登记和报送工作

根据《兰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和兰州市公安局 三标一实”要求,从2025年9月5日起开始人员登记工作:

(一)登记范围

1.校属各部门自聘人员;

2.工大舞台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聘用人员;

3.经学校批准在校内进行个体经营、服务的人员;

4.进校从事建筑、维修等工程的施工人员。

(二)登记工作要求

1.建立相关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

2.统计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4.对聘用的从业人员应当了解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5.从业人员如有变动(新增或离职),用工部门须在五个工 日内将变动信息报安全与应急工作处备案。

请各部门于 9 20 日前将统计结果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行政楼 109 办公室(电子版 OA 发至梁孝增),由安全与应急工作处统一上报兰州市公安局备案。

如有不明之处,咨询电话 2972701。

 

 

附件:1.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

2.从业人员信息汇总表

 

 

 

 

                                          安全与应急工作处

2025 9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