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规范校园非机动车通行秩序,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根据《兰州理工大学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非机动车备案登记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备案办卡”管理
(一)备案对象及办卡条件
1.备案对象:驾驶非机动车进出校园的本校师生员工、驻校单位人员、服务保障人员等。
2.办卡条件:电动自行车必须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正式车辆牌照,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
(二)办理校园非机动车识别卡
1.根据备案登记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对登记备案的非机动车办理“兰州理工大学非机动车识别卡”,实行“一车一卡”制。
2.学校将建立非机动车管理数据库,实现备案信息与门禁系统联动,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未办理识别卡的非机动车禁止进出校园。
二、办理流程
各单位(部门)按照《校园非机动车备案登记表》(附件1)进行汇总,于2025年7月4日前,将登记表纸质版经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签字盖章),报送至安全与应急工作处治安一科(行政楼109室),同时将登记表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梁孝增,联系电话:2972701。
注:去年已备案登记,今年也未变更车辆信息的师生员工,此次不再填写提交《校园非机动车备案登记表》(对照附件2)。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认真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一人一车一档”原则进行登记,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无遗漏。
附件:1.校园非机动车备案登记表
2.2024年校园非机动车备案登记汇总表
安全与应急工作处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