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和主动创稳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党委常委会专题会议工作要求,结合《兰州理工大学安全重大事故安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兰州理工大学主动创稳工作实施方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和内容
(一)消防安全。排查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情况,排查甲子山林区防火、巡山工作是否到位等。(牵头部门:安全与应急工作处、后勤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
(二)食品安全。排查食堂卫生条件是否符合标准,食材来源是否可靠,食品加工过程是否合规,食材运输、验收、储藏等环节工作是否符合流程。排查校园自动售货机、综合超市等物品,以及幼儿园及嘉紫尚庄等餐饮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处、附属中学)
(三)交通安全。排查学校办公用车和租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备、运行是否安全,排查校内通行车辆是否存在车辆超速等违规现象,校内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清晰。(牵头部门:学校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安全与应急工作处)
(四)学生公寓安全。重点排查学生公寓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酒精炉、不及时关闭切断电源、存放管制刀具及在宿舍里抽烟等安全隐患。(牵头部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五)施工场所安全。排查校内施工人员是否落实持证上岗、做好安全防护、开展警示教育及夜间值班巡查等情况。排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是否到岗等情况。(各施工主管单位)
(六)校内经营场所安全。针对承租学校资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经营户的安全生产活动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经营场所防火安全、用电安全是否符合安全规范。(牵头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大学科技园)
(七)建筑物及校舍安全。全面排查建筑物、校舍可能存在的地基沉降、承重及维护保养等情况,排查建筑设施是否稳固,是否存在裂缝、倾斜等安全隐患,排查学校体育馆等大跨度建筑物是否存在风险。(牵头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体育部)
(八)实验室安全。排查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是否健全,日常检查制度是否到位,排查实验室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化品和气瓶的采购、存储及管理是否符合规范。(牵头部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各学院)
(九)水、电及燃气安全。重点排查校内食堂、餐饮经营单位等场所的燃气安全风险,排查校园水气暖等管道是否存在堵、漏问题,排查校园电线电路是否老化、电气设备是否合规使用等现象。(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能源服务中心)
(十)意识形态和网络舆情安全。排查各类思想文化阵地、校园宣传阵地等阵地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活动审批和登记备案是否落实到位,网络信息内容监管和上传审批制度是否严格,校园媒体和师生自媒体管理是否到位。加强重要时段重要节点舆情监测预警和信息摸排。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及教材内容的安全审查。(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教务处)
(十一)外出学生实习安全。排查实习学生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排查学生实习过程中可能出现高强度劳动、减少实习报酬等损害学生权益的情况,防范出现意外事件等情况。(牵头部门:教务处、各学院)
(十二)学生安全。排查学生参加大型活动时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是否制定了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针对就业困难、学业困难、经济困难、心理困难等学生群体,是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是否建立关心帮扶和心理疏导机制。排查学生是否存在被电信诈骗和参与电诈行为。排查校外住宿学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牵头部门: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各学院)
(十三)校内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严格从业人员入职审查和入校排查,排查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行为,排查是否定期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是否开展从业人员校内居住场所日常安全检查,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牵头部门:党委保卫工作部、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大学科技园)
(十四)防范抵御宗教传播渗透。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深入推进“反邪教防渗透、反帮信防电诈”的专项教育整治,定期开展师生员工摸排筛查,做好校园及周边重点区域隐患排查,对校园环境和重点部位进行巡查。(牵头部门:党委统战部、党委保卫工作部、后勤管理处)
(十五)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主动排查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因学习、生活等方面引起的矛盾纠纷,了解学生诉求和合理反映,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及早发现、提前介入,把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牵头部门:党委学生工作部、各学院)
(十六)涉外交流活动安全。排查出(回)国(境)人员、对外文化学术交流合作等方面的问题隐患,强化留学生和外教的安全管理。(牵头部门:国际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
根据主动创稳工作总体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坚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全面落实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动化解安全隐患,不留空白、不回避问题,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人,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
(二)细化工作举措
各二级单位要准确认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点多面广线长、安全问题反复性强的实际,针对重点人员、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的拉网式排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风险和隐患问题建立工作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全力推进专项行动落到实处。要坚持问题导向,源头防范,综合治理,真正做到查问题、除隐患、防事故,保平安。
(三)强化分析研判和督促检查
建立常态化研判机制,加强安全风险分析和信息报送,前移预防关口,及时掌握和研判各类隐形安全隐患,对可能引发事故的倾向性、苗头性风险和问题,做到从源头治理,从苗头处置。
学校将对专项行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请各单位将隐患排查整改清单和工作开展情况于12月1日前报送安全与应急工作处116办公室,电子版OA报马向涛。
党委保卫工作部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