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甘安办〔2023〕18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近期全国火灾情况及暴露出的问题
近期以来,全国部分地区重大火灾事故集中多发,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复杂,河北沧州废弃冷库“3.27”重大火灾事故、浙江金华厂房“4.17”重大火灾事故分别造成11人死亡,北京丰台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9人死亡。接连3起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和违规施工、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等突出问题。学校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且流动性较大,人员防范风险能力和自救能力较弱,疏散比较困难,一旦出现火灾事故极易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二、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今年2月以来,全校开展了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清理拆除了彩钢房,消除了一些安全隐患,整改取得了一定实效。但安全工作须臾不可放松。
(一)切实增强防范重大火灾风险的安全责任
各单位(部门)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始终把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
(二)集中开展重点单位(部位)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
五一前各单位要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同时,学校将集中对人员密集型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自查、检查要重点纠治临时非法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锁闭安全出口、堵塞消防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突出问题,地下室经营场所存在的违规分隔、消防设施检修维护不到位、易燃易爆物品超量储存、员工违章操作、违规动火用电等问题。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规行为下发“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进行通报。
(三)严格落实危化品、电气焊危险作业闭环安全管理
涉及到危化品的实验室及电气焊危险作业和动火作业的施工现场需严格管理。主管部门要履行审核、把关和提示责任,严格用工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持证上岗,严禁聘用“无证人员”进行电气焊作业。严格现场管理,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措施。
(四)持续深化易燃可燃保温材料专项整治
各学院要对实验室及工作场所等建筑内部自行搭建的彩钢房或彩钢隔断进行彻底拆除整改,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五)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按照综治办《关于开展消防培训及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综治办发[2023]19号)的要求,各单位(部门)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实战演练及人员疏散逃生演练活动,提高全校师生自防自救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响应、密切协作、科学处置。
请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学校党委“三抓三促”行动要求,根据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切实履行“风险自知、隐患自查、协同整改、常抓不懈”的安全稳定风险隐患排查管理责任,做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主动创稳,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