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更新于:2018-05-13 阅读:
1.毕业生:户籍室凭学院提供毕业生分配方案办理,由各院负责毕业生分配工作的辅导员到保卫处户籍室领取后统一发放;
2.应届毕业生不参加工作分配的:持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出具的择业证将其户口迁回原籍;
3.退学的:凭教务处下发的退学文件复印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退学人员的户口一律迁回原籍;
4.特殊情况:工作签到北京,上海,广东的学生由以上地区派出所相关要求办理或迁回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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