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课堂 你必须知道的反恐知识

编辑:党委保卫工作部 更新于:2022-12-25 阅读:

全民反恐 人人有责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恐怖工作的重要指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颁布实施7周年之际,兰州公安梳理了反恐防恐相关知识,帮助您了解、识别涉恐可疑迹象与行为,提高识恐、防恐、反恐的意识和能力,大力倡导人人争当反恐怖斗争的信息员、宣传员和战斗员,努力形成全民反恐防恐新局面,为平安兰州建设贡献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是一部全面、系统地规定有关工作体制机制和手段的综合性法律,是反恐怖主义工作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实施对依法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及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12月27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2016年1月1日施行

 

哪些是恐怖活动?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结构有哪些?

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恐怖主义

 

 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恐怖活动

恐怖活动是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

01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破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

02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03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04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05其他恐怖活动。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在上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领导和指挥下,负责本地区反恐怖主义工作。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根据分工,实行工作责任制,依法做好反恐怖主义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并根据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部署,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

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动配合机制,依靠、动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恐怖袭击方式有哪些?

常见的恐怖袭击方式包括刀斧砍杀、驾车冲撞碾压、纵火、爆炸、枪击、劫持、投放危险物质等。此外,恐怖分子有时还会通过利用网络、散布虚假恐怖信息等方式实施破坏活动。

 

恐怖袭击的特点有哪些?

1)多针对无辜群众不加选择地实施袭击,妄图造成最大伤害。

2)恐怖分子多会在袭击现场展示、散发、呼喊象征恐怖组织或恐怖主义思想的标识或口号。

3)袭击方式多选择暴力手段,烈度大、破坏性强,极易对人的心理造成恐慌。

4)常为多人共同作案。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做好防范措施、远离恐怖主义

 

上一条:反恐课堂 全民参与,共筑反恐防范安全防线
下一条:《反间谍法》颁布实施8周年




CopyRight © 2016-2017   兰州理工大学信息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287号   联系电话:0931-2973847 甘公网安备 620103020006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