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开学初及新生入学报到期间校园安全工作,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自查的通知》、省安委办《关于深刻汲取“7.23”齐齐哈尔体育馆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8月25日省教育厅关于安全检查的工作要求,学校集中组织开展开学迎新期间安全检查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内容
1.安保人员和安防器械是否配置到位;校门周边及校内是否设有减速带等防冲撞设施,中小学幼儿园是否配备校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等;
2.排查各场所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占用消防通道、堆放易燃可燃物;
3.学校食堂、锅炉房、餐饮经营单位等场所燃气使用是否安全;
4.校园校舍建筑和危房自建房是否安全;
5.排查办公室、教室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乱拉、私接电线、违规用电和电路老化情况,是否存在电脑、热水器、风扇、空调等电器长期不断电现象;
6.学生宿舍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有无酒精等易燃物品、有无私藏管制刀具等;
7.暑假期间装修改造的办公场所及校舍,是否通过第三方环境检测,是否符合使用标准;
8.检查食堂食品安全,是否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后厨餐食用具和制作用具等是否进行清洗并消毒;
9.学校水箱等饮用水设施设备是否定期进行清洗,水质是否进行检测并符合饮用健康标准;
10.实验室管理及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销毁及检测检验是否符合流程;
11.学校通勤车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是否到位,驾驶员是否定期进行资格审查、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车辆是否日常检修、交通违法是否按期处置;
12.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设备的运行情况、检修情况是否安全正常;
13.家属区公共区域、楼梯间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情况;
14.各学院是否结合“开学第一课”,将开学第一周作为安全和法治教育宣传周进行安排部署和推进落实。
二、时间安排
8月26日至9月10日。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学院对自己分管领域全面进行自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对照《兰州理工大学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整改,台账式销号管理。学校将进行集中抽查检查。
2.省教育厅将在各校开学期间以“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督查。请各单位按照附表要求,于9月10日之前将附件OA报安全与应急工作处马向涛。
附件:安全检查清单
安全与应急工作处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