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读懂党的二十大丨扫黑除恶常态化 黑恶势力无遁形

编辑:党委保卫工作部 更新于:2023-09-14 阅读:

【扫黑除恶】读懂党的二十大丨扫黑除恶常态化 黑恶势力无遁形

“黑恶势力”

是生长在社会的毒瘤

不仅危及群众生命安全、侵害群众财产权益

还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这样的一股势力

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扫黑除恶 中央部署

党的二十大报告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指出要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重点打击哪几类“黑恶”势力?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人人参与

扫黑除恶

必须依靠人民群众

积极参与!

发现涉黑涉恶行为

及时举报!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应知应会知识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什么时候开始?

2021年2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正式转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2022年重点要抓好十件实事是什么?

1)认真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

2)分批接续深化重点行业整治;

3)开展打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

4)全力缉捕“漏网之鱼”;

5)直核深挖一批重点线索;

6)督办攻坚一批重大案件;

7)持续推动重点地区整改提升;

8)深入开展特派督导;

9)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

10)营造全民扫黑氛围。

❖《反有组织犯罪法》于何时通过、何时公布、何时实施?

《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1年12月24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通过,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

❖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有组织犯罪是指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符合有组织犯罪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有组织犯罪。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犯罪;“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实施的犯罪。

❖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

1)“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经济利益,有经济实力;

3)“行为特征”,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

4)“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

经常纠集在一起;

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村霸”的行为特征包括哪些?

1)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干扰破坏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2)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危害农民群众利益,群众不敢惹,乡村干部不敢管的;

3)倚强凌弱、强拿强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或坐地纳贡、结伙哄抢的;

(4)有组织、有纪律、有固定成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和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

5)对乡村干部不满,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者依仗其家族、亲属势力或利用其物质财富操纵农村基层组织选举的;

6)诬告陷害,利用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煽动群众,操纵闹事,破坏农村安定团结的;

7)受雇于人、充当打手、残害无辜的。

❖什么是“路霸”?

一般是指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没有旁观者,

你我都是践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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